关注精神文明,文明就在你我身边。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委指示精 神,深刻认识并忠诚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紧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逐 步加强多部门、多渠道、多平台合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乌兰察布好人发布、道德模范引领、文明家庭创建、文明单位指导、文明校园建设、文明村镇培育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努力,对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推动和促进效应十分明显。

工作中我们感到,来自市直和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为全市精 神文明创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创建工作真正听到了基层的声音,反映了一线的水平,发现了最美的人物,展现了真实的风貌。

我们真诚感谢为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和奉献的市民群众,并希望你们一如继往地关注和关心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乌兰察布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上下齐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阶段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市第二届“文明家庭”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乌兰察布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表彰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第二届“文明家庭”的决定 关于对往届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含标兵)复查认定结果的通报